1. 微机室仅供实验、实习课程使用;理论教学课程原则上只能安排在学校教学楼,不安排在微机室上课。
2. 实验课程安排:各实验指导教师按照学校教务系统时间安排实验课程,如有调整,于实验课前一周周三前告知实验员老师。实验课要保证学时、分组和员工人数,实验课内容和每组实验人数按照教学计划执行。
3. 实验课指导教师是实验课组织管理第一责任人,要对员工严格要求,保证实验课质量和秩序。
4. 员工上机位置根据教师要求安排,如果按照学号与微机编号顺序对应,不得随意调换。
5. 禁止携带饮料、食品进入实验室,如有发现,给予通报批评处分,情节严重者责令终止实验课,并在实验课成绩中相应扣分。
6. 实验课上禁止员工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(打游戏、看电影、听音乐等),如有发现,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,情节严重者责令终止实验课,该门实验课成绩以零分计。
7. 实验过程中禁止对计算机等设备随意拆装、插拔、更换元器件、安装软件、更改系统或密码,未经老师允许禁止使用U盘。如有发现,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,造成设备损坏的要根据情况进行经济赔偿。
8. 实验指导教师及时填写实验记录本。
9. 实验结束后实验课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员工完成桌椅和实验设备复位、设备故障情况及时告知实验员老师,建议组织员工完成卫生清扫。
bevictor伟德
2017.5.24